渝發改規范〔2022〕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決策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費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給予水費氣費財政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或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高耗能行業企業、以水氣為主要生產原料的企業、天然氣發電企業、天然氣直供用戶、CNG加氣站除外)和個體工商戶,特別是?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服務業?,?給予?2022年5—6月實際發生水費?(含污水處理費)、?氣費不低于5%的財政補貼,具體補貼政策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注冊地與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水費氣費實際繳納地進行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在補貼范圍、補貼期限和補貼標準上給予市場主體更大支持力度。
二、落實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措施
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實施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措施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2〕678號)要求,全面落實延長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電價優惠、降低市場化交易用戶用電成本、嚴格執行轉供電加?價幅度限制等政策措施,切實降低市場主體用電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應結合當地實際,盡快明確水費氣費補貼具體政策,采取線上線下方式加強政策宣傳推送,確保市場主體“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盡快將補貼政策兌現到位。補貼落實情況(包括具體補貼政策、惠及用戶數、補貼金額等)每月5日前反饋市級相關部門。
(二)各區縣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智能化手段,對政策適用對象進行精準畫像,向轄區內供水供氣企業提供補貼對象名單,由供水供氣企業按照當地補貼政策,在費用結算環節采取一次性扣減方式進行落實,并制定配套實施細則,推進政策“免申即享”。
(三)各區縣應指導供水供氣企業規范落實補貼政策,并在供水供氣企業按要求提出資金申請2個月內,予以審核兌現。
(四)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要充分利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共同做好?水費氣費補貼、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措施的宣傳解釋,妥善做好政策執行的銜接,將各項政策執行到位。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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