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24-00078 | 發文字號 | 梁平府辦發〔2024〕90號 |
主題分類 | 衛生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24-00078 |
發文字號 | 梁平府辦發〔2024〕90號 |
主題分類 | 衛生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
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梁平府辦發〔2024〕9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梁平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衛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區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強化醫防融合發展,提升公共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按照國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根據《重慶市梁平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歷次全會精神、區委十五屆歷次全會精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體系建設為抓手、以能力提升為目標,通過實施“八大行動”,不斷完善上下聯動、醫防融合、平急結合、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統一領導、權責匹配、運行高效的指揮體系,全面構建以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骨干、以醫療機構為依托、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以及涵蓋區級、基層的重大疫情分層分級分類醫療救治體系。
(二)具體目標
序號 |
指標類型 |
指標名稱 |
2022年現狀 |
2025年目標 |
1 |
體系建設 |
三級疾控機構 (個) |
0 |
1 |
2 |
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標準化率(%) |
75 |
100 | |
3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科標準化率(%) |
/ |
100 | |
4 |
區級重大疾病防治中心 |
2 |
7 | |
5 |
人才隊伍 建設 |
每萬常住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人) |
6.1 |
7.1 |
6 |
每萬常住人口疾控機構人員數(人) |
1.0 |
1.8 | |
7 |
服務能力 |
規范化培訓公共衛生醫師(名) |
1 |
3-5 |
8 |
選派公共衛生人才參加成渝兩地公共衛生人才互派學習 |
/ |
1-2 | |
9 |
遴選培養公共衛生及有關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 |
0 |
1-2 | |
10 |
輪訓監督執法人員 |
2 |
5-10 | |
11 |
區疾控中心實驗室檢測項目(項) |
158 |
500 | |
12 |
重點專(學)科(個) |
0 |
2-3 | |
13 |
區級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應急隊伍(支) |
1 |
1 | |
14 |
城區院前急救平均反應時間 (分鐘) |
25 |
13以內 | |
15 |
全區“120”電話10秒內接聽率(%) |
/ |
95%以上 | |
16 |
3分鐘內出車率(%) |
/ |
95%以上 | |
17 |
健康狀況 和健康素 養 |
65歲以上老年人結核病篩查率(%) |
/ |
70 |
18 |
高二學生結核病檢查率(%) |
95 |
95%以上 | |
19 |
全人群艾滋病檢測覆蓋率(%) |
24.33 |
40 | |
20 |
艾滋病檢測發現比例(%) |
96.15 |
95%以上 | |
21 |
抗病毒治療比例(%) |
91.54 |
達到95% | |
22 |
在治病人病毒載量抑制比例(%) |
96.53 |
達到95% | |
23 |
結核病發病率(人/10萬人) |
34.22 |
33以下 | |
24 |
設立心理健康咨詢中心(心理輔導室)的中小學比例(%) |
/ |
95% | |
25 |
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 |
22.46 |
超過40% | |
26 |
全區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律服藥率(%) |
82.61 |
超過90% | |
27 |
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 |
16.94 |
下降到13以下 | |
28 |
孕產婦死亡率(人/10萬人) |
0 |
維持在8以下 | |
29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3.04 |
維持在3.5以下 | |
30 |
艾滋病母嬰傳播率(%) |
0 |
維持在2%以下 | |
31 |
乙肝母嬰傳播率(%) |
0 |
維持在1%以下 | |
32 |
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 |
85.08 |
超過75% | |
33 |
產前篩查率(%) |
86.30 |
保持在85%以上 | |
34 |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
26.37 |
33 | |
35 |
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 |
/ |
23 |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公共衛生管理體制改革行動
1.完成疾控機構改革。2024年底前完成區疾病預防控制局(以下簡稱區疾控局)組建運行。加強工作力量,在區衛生健康委增設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公共衛生監督等職責的專門內設機構。(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衛生健康委、
2.建立規范高效的管理運行機制。按照“權責統一、事權匹配”原則,逐步建立規范高效的疾病預防控制管理運行機制,理順區疾控局對區疾控中心、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的領導管理運行機制,提升統籌指揮能力。(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3.完善防治重大疾病統籌協調機制。鞏固完善區級防治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常態化運行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艾滋病、結核病、地方病、重點慢性病、新發傳染病等重大疾病綜合防控工作。(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二)實施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4.推進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等級疾控機構創建工程,到2025年,區疾控中心達到三級水平,力爭創建三級疾控中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5.加強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公共衛生人員的職能職責、人員配比和專業構成。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科標準化率達到 100%。(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6.加強公共衛生檢測體系建設。實施公共衛生實驗室提質工程,通過實施一批基礎設施建設和能力提升項目,切實提升區疾控中心“一錘定音”檢測能力。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重點強化對新發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快速檢測和準確鑒別能力。到2025年,區疾控中心通過資質認定的實驗室檢測項目不少于500項。(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7.構建多點觸發的重點疾病監測預警網絡。提升重點疾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監測哨點布局和協作工作機制。組建區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到2025年,全面構建以哨點醫院主動監測為核心,以其他醫療機構就診患者癥狀監測、病例報告監測和實驗室病原體監測為補充,涵蓋食品安全監測、城市污水監測、動物疫病監測、環境監測、病媒生物監測、學校及養老院等重點機構健康監測、藥店監測、網絡輿情監測等多方位協同監測內容,兼顧常態與應急、城市與農村、一般人群和重點人群,覆蓋城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多渠道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區委網信辦、區教委、區民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林業局、區疾控局)
8.健全健康危險因素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實施健康危險因素監測全覆蓋行動,到2025年,開展空氣、水、食品安全風險、公共場所和學校衛生等監測。強化對各類監測數據的綜合運用,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提高風險研判評估精準度。聚焦人群健康問題,健全健康行為監測評估體系,持續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全面營造無煙社會氛圍。逐步擴大健康影響評估制度試點覆蓋面,積極推動將健康內容融入區級部門有關政策。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33%,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下降至23%。(責任單位:區教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氣象局、區疾控局)
(三)實施公共衛生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9.健全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完善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完善平急轉換、分級響應機制,明確常態化和應急狀態下具體運行模式,完善不同等級應急響應動態調整標準和程序。建立區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調度平臺。(責任單位:區級各部門)
10.提升重大疫情處置能力。堅持平戰結合,用好平急兩用設施。完善應急救治體系,建立完善公立醫院平戰結合管理模式。實施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設置實現全覆蓋,規范設置和運行發熱門診(診室)、腸道門診(診室);至少1家公立醫院建設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1.健全重大疫情應急救治機制。構建分流的城市傳染病救治網絡,合理利用區級綜合醫院,制定有序轉換、規范擴容、安全恢復的重大疫情騰空流程指南。依托“區—鄉鎮(街道)”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院內急診無縫銜接。到2025年,全區“120”電話10秒內接聽率達到95%以上、3分鐘內出車率達到95%以上,城區院前急救平均反應時間在13分鐘以內。提升區級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分級儲備制度,完善各級醫療應急物資儲備品種、規模、結構等管理制度,形成動態調整機制。(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四)實施醫防協同行動
12.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重慶市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落實公共衛生職責。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將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履職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督查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醫院等級評審、財政投入、績效總量等掛鉤。(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3.推進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人員流動。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納入醫共體建設。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公共衛生醫師配備標準,明確職責任務,規范執業注冊,允許臨床醫生通過考核加注公共衛生執業范圍,切實推進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流動。(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4.推進實施醫療健康雙處方制度。推進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融合,加快推行醫療處方和健康處方雙處方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對患者采取健康促進和健康保護措施。到2025年,6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30%以上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在心腦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重點慢性病就診患者中全面實施雙處方制度。(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5.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向醫療機構派駐疾控監督員制度,協助、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工作,根據醫療機構規模和類型明確派駐人數、時長、職責等。(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五)實施公共衛生人才科技支撐行動。
16.擴充公共衛生人才總量。擴大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用人自主權,實施公共衛生人員學歷提升計劃。對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人員實施備案管理。繼續實施屬地化醫學生公開招聘,提高招聘項目中公共衛生類專業畢業生占比,推進公共衛生人才轉崗培訓和專業公共衛生人才引進。到2025年,每萬常住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7.1人,其中,每萬常住人口疾控機構人員數達到1.8人。(責任單位: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7.培育引進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區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結合實際適當提高公共衛生人才招聘學歷層次。到2025年,規范化培訓公共衛生醫師3—5名,選派1—2名公共衛生人才參加成渝兩地公共衛生人才互派學習,遴選培養公共衛生及有關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1—2名,輪訓監督執法人員5—10名。(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8.分步落實績效政策。深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參照同級公立醫療機構超額績效平均水平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超額績效,并建立同步調整機制。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職能職責開展有償性技術服務等業務活動取得的事業收入,剔除非人力成本后的部分主要用于事業發展,也可作為超額績效工資的經費來源。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人員收入不低于所在醫療機構人員的平均收入水平。區級有關部門結合市級部署安排,推動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計劃分步落實績效政策。(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19.加強公共衛生科研和重點專(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申報一批公共衛生和生物安全重大科技項目研究。聚焦全區人群主要健康問題,有針對性、有計劃、分階段實施1—2項區級公共衛生科研專項,形成有影響力的公共衛生科研成果。建立完善公共衛生適宜技術推廣機制。開展公共衛生重點專(學)科、重點實驗室創建。到2025年,創建市級公共衛生重點專(學)科2—3個,爭取市級科研項目1—2個;至少形成1項科研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六)實施“數字公衛一體化”建設行動
20.加快“社會·渝悅·疫智防控”應用推廣使用。依托重慶市“社會·渝悅·疫智防控”信息平臺,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互聯互通,實現病例報告、癥狀監測、實驗室檢測等數據實時共享和自動抓取。完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學生健康、動物疫情、藥品銷售、網絡輿情等有關信息共享交換。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健全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實現傳染病疫情自動采集和智能預警。(責任單位:區教委、區農業農村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大數據發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疾控局)
21.建設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臺。構建梁平區衛生健康綜合數字化信息平臺,自動抓取、分析研判有關診療數據和公共衛生服務數據,實現對重點傳染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地方病患者、職業病患者、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診療信息、隨訪信息的實時共享查閱。完善互聯網健康管理和互聯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積極探索在線便民服務應用,實現全生命周期的線上服務、智能化健康提醒、一鍵急救等功能。加強數據管理維護,確保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22.建設統一調度的應急指揮平臺。建設衛生應急資源“一張網”,實時動態掌握和調配隊伍、裝備、物資等各級各類衛生應急資源,實現各部門應急處置數據及時交換共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實時指揮調度。(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23.加強衛生健康執法監管服務。利用重慶市衛生健康執法監管平臺,實現執法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探索構建數字化執法統一應用標準,實現分級分類監管、信用監管等監管功能的數字化應用。拓展惠民便民服務途徑,實現線上舉報投訴、執法信息公示等執法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七)實施重點人群健康關愛行動
24.維護兒童青少年健康。聚焦傳染病、近視、肥胖、發育不良、情緒和行為問題等兒童青少年的主要健康問題,依托重慶市學校衛生綜合監管等信息平臺,完善學校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深化醫教協同,推進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晨午檢、眼健康電子檔案、心理健康檔案、學校衛生監測等數據共享,形成監測—評估—干預閉環管理。持續實施初二年級在校女學生 HPV疫苗接種項目。(責任單位: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25.維護婦幼健康。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和兒童健康行動提升計劃,建設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逐步擴大篩查病種范圍。實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和加速消除宮頸癌行動。到2025年,艾滋病母嬰傳播率維持在2%以下,乙肝母嬰傳播率維持在1%以下,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超過75%,孕產婦死亡率維持在8人/10萬人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維持在3.5‰以下,產前篩查率保持在85%以上。(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婦聯)
26.實施重點慢性病綜合防控。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以高血壓、糖尿病為切入點,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推進區級心血管疾病、腦卒中、腫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嚴重精神障礙等7個重大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設。持續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品牌建設,加強慢性病綜合監測和干預。積極探索利用可穿戴式設備和信息平臺,對慢性病患者提供“病前主動防、病后科學管、跟蹤服務不間斷”的動態監測、在線咨詢、健康教育等全程健康服務。到2025年,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下降到13%以下。(責任單位:區教委、區民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區體育發展中心、區疾控局)
27.實施艾滋病精準綜合防治。推進擴大檢測、擴大治療策略,將老年人群艾滋病檢測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實艾滋病防治質量年(2023—2025年)有關措施,持續推進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綜合干預、檢測篩查、治療關懷、母嬰阻斷工作。到2025年,全人群艾滋病檢測覆蓋率達到40%,艾滋病檢測發現比例達到95%以上,抗病毒治療比例達到95%,在治病人病毒載量抑制比例達到95%,將艾滋病傳播控制在低流行態勢。(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團區委、區婦聯、區疾控局)
28.實施“終結結核流行”行動。啟動“無結核區縣”試點創建。對65歲以上老年人和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癥狀篩查,同時對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X光胸片檢查。依托區人民醫院建設區級重大慢性傳染病防治中心。到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結核病篩查率和高二學生結核病檢查率分別超過70%、95%,結核病發病率下降到33人/10萬人以下。(責任單位:區教委、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團區委、區婦聯、區疾控局)
29.維護心理健康。強化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熱線運行機制,為居民提供心理熱線咨詢服務,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動。對所有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面實施動態分色分級管理,對所有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面推行免費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到2025年,95%的中小學設立心理健康咨詢中心(心理輔導室),60%的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為員工建立心理健康檔案,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超過40%,全區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律服藥率超過90%。(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婦聯、區疾控局、區機關事務中心)
30.加強職業病防治。鞏固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持續推進職業危害治理,強化對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的監測預警。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全面開展企業職業健康管家服務。加強區疾控中心職業衛生監測評價能力建設。到2025年,區疾控中心具備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八)實施公共衛生法治建設行動
31.加強公共衛生法律法規的學習貫徹。進一步貫徹落實《重慶市預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條例》等公共衛生領域地方性法規,強化各級政府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責,做到依法行政。(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2.加強公共衛生綜合監管。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監督執法標準化、規范化。創新監督執法模式,推進公共場所、職業衛生分級分類評價,加大評價結果運用力度,提升監管精準性、科學性。加強行政執法稽查,開展案卷評查、優秀案例和典型案例評選。(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33.強化公共衛生普法宣傳。利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各類新媒體廣泛深入開展對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居民對公共衛生權利義務的知曉和理解,提升居民依法接受流行病學調查、監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意識,切實提高居民知法守法素養。(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把公共衛生能力提升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分管負責人要抓好具體落實,強化組織實施。區發展改革委要指導支持區疾控中心做好基礎設施建設立項等前期工作,區大數據發展局要將公共衛生有關數字化項目及時納入“一本賬”。
(二)加強投入保障。區財政局要統籌各級各類資金,落實公共衛生投入責任,為健全公共衛生體系、補齊公共衛生領域短板、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提供資金保障。
(三)加強督查評價。健全對本行動計劃的聯動銜接機制,區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同市級部門的業務聯系,及時協調解決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日常質控督導,定期組織召開工作調度會議,定期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推進滯后的,及時通報批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