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平府辦發〔2024〕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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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工作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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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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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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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4〕38號)精神,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以下簡稱“三位一體”改革),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組建以合作經濟組織為主體,生產、供銷、信用服務協同,兼具區域性通用服務和行業性專業服務功能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以下簡稱農合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
2024年,新型為農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為農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建成區農合聯1個、鄉鎮(街道)農合聯7個,建成區為農服務中心1個、鄉鎮(街道)為農服務中心3個。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規模達到29萬畝次,建成農村流通網點48個,撬動金融機構投入“三農”信貸資金達到3億元。
到2027年,全區農業產業服務高質高效、農村流通服務全面覆蓋、農村金融服務方便快捷、農民群眾可感可及的新型為農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全區組建農合聯25個(其中,區級產業農合聯3個),建成為農服務中心17個,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規模達到58萬畝次、建成農村流通網點215個、撬動金融機構投入“三農”信貸資金達到5億元。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農合聯服務平臺。
1.組建兩級農合聯。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組建兼具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的區域農合聯和產業農合聯。依法依規制定農合聯章程,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加強黨的建設。
區供銷合作社牽頭組建區農合聯,依法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秘書處設在區為農服務中心,區農合聯與區為農服務中心合署辦公。會員包括轄區內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科研院所、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涉農企業、行業協會等。
鄉鎮(街道)農合聯在區供銷合作社指導下,由有條件的鄉鎮(街道)組建,秘書處可設在各鄉鎮(街道)基層供銷社或鄉鎮(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秘書處具體負責農合聯的日常工作,指導為農服務中心運行。會員包括供銷合作社基層社、農村綜合服務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等。
產業農合聯由區供銷合作社牽頭,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配合,主要圍繞我區預制菜及柚子、鴨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優勢特色產業進行組建,會員包括同類農業產業鏈上的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
各鄉鎮(街道)農合聯、產業農合聯接受區農合聯的業務指導。到2027年,全區發展農合聯會員單位超過300個,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100%加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意愿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100%加入農合聯。
2.強化為農服務功能。農合聯統籌政府、社會、企業、農民等各方面涉農要素資源,開展生產、供銷、信用等綜合服務。區農合聯主要承擔搭建服務平臺、聚合服務力量、整合服務資源、生成服務功能、運作服務事項等職能;各鄉鎮(街道)農合聯主要承擔具體服務事項的組織實施;產業農合聯主要推動產業鏈上各類主體聯合合作,抱團發展,結合當地需求,開展農資供應、技術指導、市場營銷、品牌運營等服務。
(二)完善三級為農服務組織。
3.改建區為農服務中心。區為農服務中心依托區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改建,促進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提質增效,提升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規范化建設水平,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開展需求調查、供給調劑、農技培訓、產銷對接、財務代賬、代辦咨詢、農村金融、組織交流互動、參與村社共建等綜合服務,指導鄉鎮(街道)為農服務中心、農村綜合服務社業務工作。完成區農合聯安排的工作任務,組織聯系區農合聯會員參加相關活動,協助指導鄉鎮(街道)農合聯日常工作。
4.建設鄉鎮(街道)為農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為農服務中心依托供銷合作社基層社示范社為主體建設,組織農合聯會員實施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機作業、農事服務、農產品流通和初加工、農村金融、政策宣傳等服務事項。支持各鄉鎮(街道)利用國有閑置資產用于充實基層供銷社、為農服務中心經營服務場所。
5.打造農村綜合服務社。強化農村綜合服務社覆蓋面,探索綜合服務社轉型發展,到2027年規范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215個。采取交叉入股、合股聯營等方式,緊密農合聯會員、基層供銷社、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的利益聯結,采取“基層供銷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村社共建”方式,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50家。
(三)壯大村集體經濟。
6.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及一般農戶聯合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其橫向、縱向聯合發展。深入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開展評定,建立名錄,做好監測,促進其規范化發展,到2027年培育各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達到80家。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支持區為農服務中心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提供統一財務代賬服務,規范財務制度。
7.培育“強村公司”。支持“村社共建”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持續完善服務功能,逐步將基礎條件好、服務效果好且有意愿的星級社培育成“強村公司”。強化“強村公司”發展政策、要素等支撐,支持鄉鎮(街道)、基層供銷社選派財務、技術人員和村(社區)選派本土人才頂崗鍛煉的方式強化“強村公司”經營管理能力,整合鄉村各類資源,開展農資、生活日用品、農副產品等購銷,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為農民群眾提供生產生活服務,壯大村集體經濟。鼓勵“強村公司”爭取鄉村振興等相關財政補助資金,開展農機購置、社會化服務示范基地建設等,將項目資金化為村集體資產。
(四)構建社會化服務體系。
8.共建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區、鄉鎮(街道)兩級為農服務中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網絡,共建各類服務組織發揮自身優勢、兼顧公益性和經營性的新型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統籌調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資源,在鐵門、蔭平、新盛、安勝等鄉鎮(街道)打造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鼓勵區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積極參與社會化服務工作,在屏錦、袁驛、福祿等鄉鎮(街道)重點培育區域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龍頭企業5個,持續提升服務能力。支持供銷基層組織與村集體在農資供應、社會化服務、信息交流、儲存運輸等方面開展合作,發揮村集體密切聯系農戶優勢,組織和發動廣大農戶積極參與社會化服務試點,鼓勵服務組織將收益按一定比例支付給村集體,壯大村集體經濟。
9.拓展農業生產服務方式。推廣保姆式、菜單式、訂單式等農業生產服務模式,重點發展水稻、油菜、梁平柚的耕、種、防、收等單環節、多環節、全環節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以及農資配送、測土配肥、育秧、烘干等配套服務。支持為農服務中心用好自有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購置農業機械設備,整合農機資源,與村集體、農合聯會員共同培育農資、農機、農事、農技、農藝等專業化服務隊伍。
(五)完善供銷流通服務網絡。
10.推動農村流通服務網絡建設。整合交通運輸、郵政、商貿、農業、供銷、金融、快遞等相關機構資源,以現有農村綜合服務社為點,以各村(社區)主干道為線,連接場鎮、城區生活日用品市場、農資市場、快遞物流等集散中心,形成“一中心、多干線、多網點”的農村上下連通的區、鎮、村三級流通服務網絡。支持有條件的基層供銷社以開放辦社的方式培育發展各鄉鎮(街道)綜合服務超市、農產品流通服務站、農資配送服務站。以服務“三農”為重點,支持通過資產劃撥、委托管理、股權合作等方式,培育1個農產品流通企業、經營1個農產品市場、建設1個縣域集采集配中心。
11.完善流通服務功能。推動農村流通服務主體深度合作,整合農村流通服務資源,構建“一點多能、一網多用”的雙向流通網絡,促進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整合相關機構流通與物流服務資源,融入“郵運通”計劃,共享供銷物流場地,提升分揀、運輸、投遞、派送等各環節服務效率。強化農村綜合服務社終端便民功能,積極拓展農資、日用消費品、普惠金融等便民服務功能。到2027年,打造“一站式”村級站點215個。
12.打造農產品品牌。引導農合聯會員全面參與農產品公用品牌建設,融入預制菜及柚子、鴨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特色產業發展,努力打造“梁平柚”“高山大米”等梁平農產品“爆品”品牌,做靚“中國西部預制菜之都”名片。依法依規開展具有“重慶農合聯”標識的線上線下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和社會性農業節慶活動。整合區內優勢電商企業,搭載淘寶、抖音、“村村旺”、“832”等電商平臺,發展梁平區電商大數據平臺,聚力“517”預制菜品牌節,依托中國西部預制菜產業中心打造縣域直播電商基地,培育農村數字消費場景,集聚一批農產品直播帶貨“網紅”主播。
13.參與重要物資保供。支持農合聯會員參與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產物資和米、面、糧、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健全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儲備保供穩價應對機制。探索基層供銷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供銷基層組織與農資經營網點一體建設。
(六)推進農村信用服務。
14.創新農村信用評價服務。按照“三農”信用體系建設要求,建設農村信用信息系統,全面推進涉農信用信息歸集,依托農合聯等組織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的信息互聯互通,完成信息采集,五類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種養殖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試點開展信用評價,逐步實現農合聯會員信用建檔評級全覆蓋,提升授信、用信比例。以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街道)評定為基礎,引導區內金融機構等積極推進“整村授信”“整社授信”。推廣使用“信易貸·渝惠融”平臺,涉農市場經營主體全覆蓋注冊、授權,通過“背靠背評議”等信用評價方式,拓寬受眾范圍提升評價效率,提高“三位一體”改革涉農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15.創新涉農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豐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產品,依托農合聯加大信用貸款、隨借隨還貸款和線上信貸產品投放力度。聚焦預制菜及柚子、鴨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優勢特色農業產業,按照“一業一貸”模式,創設“梁平柚貸”“兩山民宿貸”“益農種植貸”等特色信貸產品上線“信易貸·渝惠融”平臺。探索開展畜禽活體、養殖圈舍、農機具、大棚設施等涉農資產抵押貸款,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創新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探索農合聯會員為產業鏈上下游主體提供增信支持,開展訂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業務。支持保險機構和農合聯合作,推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托管綜合金融保險服務模式,豐富農戶特色農產品收入保險、區域產量保險、農機具綜合保險等特色農業保險品類。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性農業保險、銀行機構服務協同,豐富“銀行+擔保”“銀行+保險”“弱擔保”等信貸品類。
16.擴大農村普惠金融覆蓋面。鼓勵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加入各級農合聯,工作人員通過交叉任職或兼職等方式,與農合聯會員單位人員融合、機構融合、業務融合,建立利益聯結機制。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林權,農機具、大棚設施等涉農資產抵押貸款。鼓勵金融機構依托基層供銷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農合聯會員經營服務網點設置信息化金融機具,為農戶提供基礎金融服務,推廣鄉村振興特色金融產品,緩解小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形成“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
(七)推動數字化運用。
17.建設數字農合聯。依托“經濟·村村旺農服通”數字化服務大數據平臺,強化數字技術在生產、供銷、信用等服務領域的應用,打造產業鏈互通、服務鏈協同的數字農合聯。在“經濟·村村旺農服通”平臺“梁平板塊”業務板塊錄入特色農產品、農業社會化服務等信息。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在“經濟·村村旺農服通”登記注冊,辦理農業生產經營服務事項。用好“經濟·村村旺農服通”平臺開展中央財政資金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管理系統,打造“數字農業社會化服務”一張網,統籌調動農資、農機與農機手等資源。
18.聚合涉農數據資源共享。依托IRS(重慶市一體化數字資源系統)持續推進涉農數據資源歸集共享,縱向對接市級相關部門爭取梁平涉農數據資源回流,橫向聯動區級各部門持續推進農業農村服務事項、農業農村主體、農業農村生產資源等數據歸集和共享,按需推動梁平涉農數據倉建設,為輔助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工作專班,負責統籌管理、研究部署、聯席會商、督導檢查等工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區供銷合作社,負責處理日常工作,由區供銷合作社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三位一體”改革的主體責任,將“三位一體”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協調推進、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區供銷合作社要切實履行好具體牽頭職責,建立統籌管理、聯席會商的運行機制,抓好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點工作成效納入對鄉鎮(街道)綜合目標考核。區農合聯會長可由供銷合作社主要負責人兼任,鄉鎮(街道)農合聯會長可由鄉鎮(街道)分管負責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并經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二)加強改革協同。將“三位一體”改革納入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抓手,與強村富民綜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項統籌推進,確保工作有序、取得實效。及時梳理總結“三位一體”改革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做法,積極宣傳“三位一體”改革典型事例,講好“三位一體”為農服務故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三位一體”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政策支持。要統籌用好涉農政策,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力度,用好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提供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會同供銷合作社管好用好專項資金。農業農村部門要支持農合聯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支持為農服務中心和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將供銷合作社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人才培訓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訓計劃。商務部門要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合聯開展各類產銷對接活動。稅務部門要對農合聯成員開展農產品購銷、加工、貯運和農資購銷、商品流通等生產經營活動,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人力社保部門要支持農合聯人才隊伍建設,可將政府購買培訓服務交給符合條件的農合聯承接。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金融政策創新和風險管控。發展改革、科技、民政、規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據職能,對農合聯開展為農服務工作在用地、登記注冊、科技服務、信息等方面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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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主要指標
? ? ? ? ? ? 2.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四個重大”清單
? ? ? ? ? ? 3.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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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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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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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名稱 |
2024年目標 |
2027年目標 |
1 |
組建農合聯(產業農合聯) |
8個 |
25個 |
2 |
建設為農服務中心 |
4個 |
17個 |
3 |
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 |
48家 |
215家 |
4 |
發展農合聯會員單位 |
60個 |
300個 |
5 |
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
50家 |
80家 |
6 |
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規模 |
29萬畝次 |
58萬畝次 |
7 |
建成農村流通網點 |
48個 |
215個 |
8 |
撬動金融機構投入“三位一體”改革信貸資金規模 |
3億元 |
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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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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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四個重大”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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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責任單位 |
重大改革 | ||
1 |
組建區、鄉鎮(街道)兩級農合聯,打造兩級為農服務中心,構建新型為農服務體系 |
區供銷合作社、區農業農村委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涉農部門、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入駐區級為農服務中心常態化服務工作機制 |
區農業農村委、區供銷合作社 |
3 |
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務規范工作機制 |
區供銷合作社、區農業農村委 |
重大平臺 | ||
4 |
“經濟·村村旺農服通”數字化應用平臺 |
區農業農村委、區供銷合作社 |
重大項目 | ||
5 |
建設為農服務中心17個 |
區供銷合作社、區農業農村委 |
6 |
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215家 |
區供銷合作社 |
7 |
建成農村流通網點215個 |
區商務委、區供銷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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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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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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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事項 |
工作任務 |
責任 單位 |
配合單位 |
1 |
構建以農合聯為紐帶的為農服務大平臺 |
規范組建農合聯 |
組建農合聯25個,發展會員單位300個。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100%加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意愿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100%加入農合聯。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委組織部 區民政局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2 |
完善三級為農服務組織 |
建設區、鄉鎮為農服務中心15個。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3 |
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215家。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4 |
全面推進農業生產聯合合作 |
壯大村集體經濟 |
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80家。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區林業局 區水利局 區市場監管局 |
5 |
支持區為農服務中心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統一財務代賬服務。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6 |
培育“強村公司”。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7 |
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
構建“區、鄉鎮(街道)兩級為農服務中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網絡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8 |
統籌調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資源,在鐵門、蔭平、新盛、安勝等鄉鎮(街道)打造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在屏錦、袁驛、福祿等鄉鎮(街道)重點培育區域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龍頭企業5個。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9 |
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和手段 |
推廣保姆式、菜單式、訂單式等農業生產服務模式,重點發展水稻、油菜、梁平柚的耕、種、防、收等單環節、多環節、全環節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以及農資配送、測土配肥、育秧、烘干等配套服務。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規模達到58萬畝次。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10 |
支持為農服務中心用好自有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購置農業機械設備,整合農機資源,與村集體、農合聯會員共同培育農資、農機、農事、農技、農藝等專業化服務隊伍。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區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 | ||
11 |
大力推進供銷服務深度融合 |
推動流通設施共建 |
深入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整合交通運輸、郵政、商貿、農業、供銷、金融、快遞等相關機構資源,以現有農村綜合服務社為點,以各村(社區)主干道為線,連接場鎮、城區各類集散中心,形成“一中心、多干線、多網點”的農村上下連通的區、鎮、村三級流通服務網絡。 |
區商務委 區供銷合作社 |
區交通運輸委 郵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鄉鎮(街道) |
12 |
實施供銷合作社縣域流通網絡提升行動,支持區供銷合作社培育1個農產品流通企業、經營1個農產品市場、建設1個縣域集采集配中心。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發展改革委 區商務委 各鄉鎮(街道) | ||
13 |
推動流通渠道共用 |
推動農村流通服務主體深度合作,構建“一點多能、一網多用”的雙向流通網絡的農村流通綜合服務網點215個。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商務委 區交通運輸委 區農業農村委 郵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鄉鎮(街道) | |
14 |
整合相關機構流通與物流服務資源,融入“郵運通”計劃,共享供銷物流場地,提升分揀、運輸、投遞、派送等各環節服務效率。 |
區交通運輸委 |
區商務委 區供銷合作社 郵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鄉鎮(街道) | ||
15 |
推動農產品品牌共育 |
引導農合聯會員全面參與農產品公用品牌建設,共同打造“梁平柚”“高山大米”等梁平農產品“爆品”品牌,做靚“中國西部預制菜之都”名片。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區商務委 各鄉鎮(街道) | |
16 |
依法依規開展具有“重慶農合聯”標識的線上線下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和社會性農業節慶活動。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17 |
強化重要物資保供 |
支持農合聯會員參與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產物資儲備和米、面、糧、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商務委 區農業農村委 區發展改革委(梁平儲備糧公司) | |
18 |
支持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網絡體系建設,完善重要節點和糧油主產區農資倉儲設施,開展農資供應監測,穩定市場價格。探索基層供銷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供銷基層組織與農資經營網點一體建設。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發展改革委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19 |
健全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儲備貼息政策和保供穩價應對機制。 |
區發展改革委 |
區商務委 區農業農村委 各鄉鎮(街道) | ||
20 |
創新推進信用服務協作聯動 |
創新農村信用評價服務 |
推進“整村授信”“整社授信”。 |
區政府辦公室 |
人行萬州分行 梁平金融監管支局 |
21 |
支持農合聯與區級征信平臺、合法征信機構合作,依法依規為農戶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信用評價服務。推廣使用“信易貸·渝惠融”平臺。 |
人行萬州分行 |
區政府辦公室 區發展改革委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22 |
創新涉農信貸產品 |
引導金融機構依托產業農合聯,按照“一業一貸”模式,創設特色信貸產品。撬動金融機構投入“三位一體”改革信貸資金規模達到5億元。 |
區政府辦公室 區發展改革委 |
人行萬州分行 農商行梁平支行 區供銷合作社 梁平金融監管支局 | |
23 |
創新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探索推動農合聯龍頭會員企業為產業鏈上下游主體提供增信支持,開展訂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業務。 |
人行萬州分行 |
區供銷合作社 區政府辦公室 農商行梁平支行 梁平金融監管支局 | ||
24 |
擴大農村普惠金融覆蓋面 |
鼓勵金融機構依托農合聯會員經營服務網點設置信息化金融機具,為農戶提供基礎金融服務。推廣鄉村振興特色金融產品。 |
區政府辦公室 |
區供銷合作社 農商行梁平支行 | |
25 |
著力推進數字化改革賦能 |
建設數字農合聯 |
依托“經濟·村村旺農服通”數字化服務大數據平臺,強化數字技術在生產、供銷、信用等服務領域的應用,打造產業鏈互通、服務鏈協同的數字農合聯。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農業農村委 |
26 |
聚合涉農數據資源 |
依托IRS(重慶市一體化數字資源系統)持續推進涉農數據資源歸集共享,按需推動梁平涉農數據倉建設,為輔助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 |
27 |
保障 措施 |
加強政策支持 |
統籌用好涉農政策,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力度,用好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風險補償資金。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財政局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28 |
財政部門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會同供銷合作社管好用好專項資金。 |
區供銷合作社 |
區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 | ||
29 |
支持農合聯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30 |
支持為農服務中心和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31 |
指導農合聯開展各類產銷對接活動。 |
區商務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32 |
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
區商務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各鄉鎮(街道) | ||
33 |
將供銷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人才培訓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訓計劃。支持農合聯人才隊伍建設,可將政府購買培訓服務交給符合條件的農合聯承接。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供銷合作社 區人力社保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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